1月16日,大隊監督人員對轄區建筑工地進行檢查時,發現由晉中市龍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龍湖國際商住小區南區商業樓、1號住宅樓未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該公司的消防違法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為警示違法當事人,有效震懾消防違法行為,大隊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決定給予晉中市龍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該公司負責人已接受處罰,并表示將吸取教訓,馬上抓緊時間補辦手續,今后一定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確保身邊無火患.廈門消防公司